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我国即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处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之时,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对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人类法治文明发展的规律表明,民法越发达,在一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突出,这个国家市场经济成熟程度和法治发展水平就越高。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也充分说明,民事法律制度每向前一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就会获得新的发展动力。
民法典是我国民事法律制度走向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的重要标志。我国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2001年4次启动制定和编纂民法典相关工作,但由于条件所限没有完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民法典这一重大立法任务,经过5年多的努力,民法典终于颁布实施,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民法典颁布实施有着深刻的历史必然性。它适应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走深走实的客观需要,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强决心,是新时代厉行法治的权威宣言。
民法典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确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则,妥善处理民法典个性与共性、继承与创新、中国特色与国际视野之间的关系,加强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对于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民法典第一条即开宗明义地规定:“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充分表明,民法典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与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民法典的编纂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生动实践,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
民法典共7编1260条、10万多字,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编纂民法典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的先河,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中具有划时代意义,有利于推动我国立法更加系统集成,促进制度体系更加科学严密、更有效率活力。
为适应民事立法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民法典在编纂时保持一定前瞻性和开放性。比如,为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将绿色原则确立为民法基本原则;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对知识产权作出概括性规定,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作出可依照其他立法进行保护的援引性规定;增加“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人格权单独成编;强化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增加规定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完善网络侵权责任制度等。这些制度创新无疑将进一步增强我国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
此外,民法典也对公权力行使进行了更加严密的规范。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时,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这些规范对促进公权力依法履行职能、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对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民法典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权利保护法,必将更好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增进人民福祉。 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 冯 军 (作者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