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用足用好港口资源和开放优势,走出了一条“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的全新道路。2019年全市GDP达到11985亿元,居中国内地城市第12位;港口吞吐量稳居全球第一;外贸出口居内地城市第5位;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21.4万元/人,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倍以上。宁波市已成为中国经济增长最快和社会发展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生动的实践和鲜活样本。
一、巩固开放优势,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经济发展迸发蓬勃活力
宁波市依托港口之利、开放之先、制造之强、民企之多,实现了从百废待兴发展为经济大市、从商埠小城蜕变成国际港城、从贫困迈入到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
着力打造东方大港。深入实施“以港兴市、以市促港”发展战略,加快现代化大港口建设,不断拓展“港口经济圈”,贸易链、服务链不断延伸。目前,舟山港是全球唯一年货物吞吐量超11亿吨、连续11年位居世界第一的超级大港,千亿元的GDP在这里产生,数以十万计的就业岗位在这里创造。
精心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将制造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支撑、经济转型升级的主战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主阵地,陆续推进“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四基产业链培育、企业梯队培育、甬商回归等经验做法,培养和造就以企业家为引领的制造业人才队伍,坚定不移走上制造业崛起之路。目前,宁波市成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两次被国务院评为“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截至2019年底,宁波市拥有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20家。累计获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39家,数量稳居全国城市首位。全市有308家市级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其中198家企业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第一,56家企业位居全球第一。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多年来,宁波市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推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宁波25条’”“降本减负‘新十条’”“优化营商环境‘80条’”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改善营商环境。2019年,宁波市迈入市场主体超百万户城市行列,其中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占全部市场主体量的96.2%,创造了全市63%的地区生产总值、62%的财政收入,提供了85%的就业岗位。
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开放是宁波市的最大优势和发展底气,也是推进宁波市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1988年宁波市开始有自营进出口权,外贸总额从1.5亿美元起步;2002年率先建立外贸孵化器,外贸破百亿美元;2007年实施进口启蒙行动、探索服务外包,外贸破五百亿美元;2013年成为浙江省首个、全国第八个外贸总额超千亿美元的城市;2019年自营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1329.3亿美元,全国累计1660.6万人次从宁波购买了跨境进口商品。近年来,先后获批建设“17+1”中国—中东欧经贸合作示范区、“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联动创新区。
二、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坚持“社会治理的核心是人,重心在城乡社区,关键是体制创新”的理念,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村民说事”“小微权力清单”“移动微法院”等创新做法成为全国样板。
建立和完善符合国际惯例的政策体制环境。坚持问题导向,对标世界一流标准,加快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为经济发展构建了全方位的政策服务体系。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居全国第三,中国城市营商环境综合排名第十,“法治政府”建设连续三年在全国100个大中城市中排名前十。首创的“非接触性”执法模式,在全国得到推广。如今,在宁波申请事项“网上可办”全覆盖、“掌上可办”全覆盖,实现41个公民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上线联办,亲人身后事等一批“一件联办”全国领跑。
探索基层治理新方式。近年来,先后出台了《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决定》《关于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等文件,探索村民说事、“俞复玲365社区服务工作法”等,为全国基层治理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率先在浙江省建成市诉讼(调解)服务中心,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实现全覆盖,全市各级调解组织每年化解矛盾纠纷10余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9%。2014年,宁海县在全国率先推出第一份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这项乡村治理制度被写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
积极探索疫情防控期间“全周期管理”。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宁波市充分运用“全周期管理”思维,按照疫情发展进行全过程跟踪,从社区管理、信息监管到复工复产复学等环节形成科学闭环,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交出了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复学的高分答卷。按照“复工图”与“疫情图”精准匹配的要求,出台《宁波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管理实施细则》,全面实施“一图一码一指数”精密智控机制,有序推进分区分级复工。同时,综合运用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硬核”科技,实现了精准、高效的动态管控,有效应对了“三复”返程高峰。
三、坚定文化自信,塑造特色鲜明的文化标识,建设独具魅力的文化强市
对标新的历史方位,宁波市努力构筑思想文化引领、道德风尚建设高地,落细落小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四知”(知行合一、知难而进、知书达礼、知恩图报)宁波精神,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文化力量。
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坚持“为民惠民靠民”的创建工作理念,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域化打造“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连续五届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健全完善道德典型人物选树机制,“中国好人”“浙江好人”入选人数居浙江省第一。深入开展“垃圾分类”“文明就餐”等十大文明好习惯养成实践活动。广泛开展以“清洁家园、守护健康”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行动。大力推进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创新建设集文化、文明、产业、旅游、生态等为一体的农村文明示范线。全市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参与率达100%、区县(市)级文明校园创成率100%。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从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入手,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明确市、县两级政府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发达、民间参与文化事业发展热情高的优势,探索建立了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化供给机制。近年来,大力构筑“十五分钟文化活动圈”,启动“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工程,积极推动“戏曲进校园”,农村文化礼堂2020年将实现全覆盖,每千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居浙江省首位。目前,公共文化服务的各项指标走在同类城市前列,全部区县(市)都成为浙江省文化先进县,实现了“满堂红”。
全面推进“文化宁波”建设。立足现实基点、把握发展大势,提出建设“文化宁波”,进行“书香宁波”“影视宁波”“音乐宁波”“创意宁波”四大建设。制定并正式施行《宁波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成为全省第一、全国第三个阅读立法城市。完善影视创作、拍摄、制作、放映等产业链,推动影视业规模化、集聚化、专业化发展,打造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影视名城,象山影视城成为浙江省唯一创建类影视特色小镇。推进宁波音乐港和国家音乐产业基地建设,加快音乐产业发展,着力推进在线音乐教育、高校音乐教育、民间音乐教育。截至目前,已有21部作品入选全国“五个一”工程,89部作品入选省“五个一”工程,近400部作品获得全国各类常设性文艺奖项。
四、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城乡融合,完善保障体系,维护社会稳定,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建设更加均衡、协调、可持续的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
着力推动城乡均衡发展。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深入推动实施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以实绩考核第一名的佳绩蝉联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秀单位。全市农村经济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发展态势,2019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334.7亿元,增长2.6%,绝对值居全省首位,增长率创八年来新高。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632元,增长8.9%,城乡居民收入比1.77:1(浙江省为2.01:1,全国为2.64:1),连续16年呈现缩小的态势。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综合得分90.32分,可持续发展水平居全省首位,率先进入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阶段。乡村振兴发展指数86.8分,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积极践行“两山理念”。坚决做“两山”理念的践行者,确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思路,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宁波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底色。近年来,颁布全省首部环境污染防治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和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在全省率先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为全国率先建立起海洋生态环境执法协作机制的沿海地市,大力推进建立生态环境预测预警机制,完善湖长制、湾(滩)长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保信用评价等制度。2019年,全市14个辖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86.7%,约有316天空气质量优良,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连续两年稳定达标。市控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功能达标率分别达83.8%和92.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和清运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
全面推进民生公共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行“应兜尽兜,应保尽保”,开展“健康宁波”“平安宁波”建设,努力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在教育方面,全市幼儿净入园率达99%,乡镇中心幼儿园建园率、标准化率达100%,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均达到100%,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录取率达95.41%;在社会保障方面;户籍人口养老保险参保率和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8.82%和99.58%,95%的养老服务机构实现医养结合,居民人均自有现住房面积达49.64平方米,超出全国近10平方米,成功入选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在平安建设方面,2019年刑事案件立案数和道路交通事故全口径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2%、25.4%,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4.7%、33.6%,实现浙江省平安市创建“十四连冠”,荣获浙江省平安建设最高荣誉“平安金鼎”奖。来源:《思想政治工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