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我们的发展目标,不仅要在物质上强大起来,而且要在精神上强大起来。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精辟概括了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深刻内涵,指出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是鼓舞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风雨无阻、勇敢前进的强大精神动力,强调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不惰者,众善之师也。”长期以来,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奏响了“咱们工人有力量”的主旋律,特别是在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上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培育形成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的劳动精神,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生动体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对于鼓舞和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的基础上,乘风破浪,开拓进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继续奋斗,具有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劳动模范是民族的精英、人民的楷模,是共和国的功臣。”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发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重要作用。2015年以来,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爱岗敬业、锐意创新、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先进模范人物,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授予1689人全国劳动模范称号,授予804人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作为千千万万奋斗在各行各业劳动群众中的杰出代表,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以实际行动展现了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诠释了中国人民具有的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为全国各族人民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广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要保持本色,继续拼搏,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用干劲、闯劲、钻劲鼓舞更多的人,激励广大劳动群众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
劳动是一切幸福的源泉。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了我国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越是美好的未来,越需要我们付出艰辛努力,越需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新形势下,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要继续学先进赶先进,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崇高精神和高尚品格鞭策自己,焕发劳动热情,厚植工匠文化,恪守职业道德,将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作为自觉行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尊重劳模、关爱劳模,贯彻好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完善劳模政策,提升劳模地位,落实劳模待遇,推动更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竞相涌现。全社会要崇尚劳动、见贤思齐,加大对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宣传力度,讲好劳模故事、讲好劳动故事、讲好工匠故事,弘扬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社会风尚。要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和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的劳动观,培养一代又一代热爱劳动、勤于劳动、善于劳动的高素质劳动者。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实现中国梦,创造全体人民更加美好的生活,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继续付出辛勤劳动和艰苦努力。让我们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锐意进取、勇于创造,不断谱写新时代的劳动者之歌! 来源:人民日报(人民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