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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召开

2021-04-30 13:46:44   作者:四建磊、吴韬 来源:河北新闻网

王东峰在河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上强调

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作风纪律整治

以实际成效坚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

刘维佳出席会议

4月29日上午,河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在石家庄召开。这是会议现场。河北日报记者赵威摄

今天上午,河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在石家庄召开。省委书记、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长王东峰在会议上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深化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扎实做好全省安全稳定工作,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以实际成效坚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二督导组副组长刘维佳出席会议。

王东峰指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在中央督导组的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省委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周密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不断深化创新理论武装,推动学习教育入心入脑、查纠整改有力有序、“六查六看六改”扎实开展、案件查办形成有力震慑,教育整顿取得阶段性成效。要充分肯定成绩,持续升级加力,推动教育整顿向纵深发展。

王东峰强调,要坚持扭住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切实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断引向深入。要突出抓好政治性警示教育,紧密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政治教育、警示教育与查纠整改有机结合,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切实筑牢对党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要突出抓好自查自纠和组织查处,严格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要求,强化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和新发现线索核查,推动问题线索清仓见底,对违纪违法案件深挖彻查、一追到底,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要突出抓好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影响公正执法司法的深层次问题、廉政风险和司法腐败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强化标本兼治,规范管住长远。要在整治顽瘴痼疾的同时,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下大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4月29日上午,河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在石家庄召开。这是会议现场。河北日报记者赵威摄

王东峰强调,要坚持持续深化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以良好精神风貌担当尽责。要严肃会风会纪,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违反会风会纪的突出问题坚决追责问责。要严明工作纪律,巩固深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成果,健全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柔性执法常态长效机制,加强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巩固拓展六项重点领域清理规范成果,切实规范司法执法行为。要彻底纠正“四风”,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精文减会,紧盯“关键少数”和重要节点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巩固发展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王东峰强调,要坚持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稳定工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河北。要持续巩固信访积案化解成果,压实各级领导包联责任,深入开展重复信访集中治理,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着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持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扫黑除恶和“一案三查”,扎实推进“六建”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全面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着力做好食品药品和农产品安全工作,统筹抓好交通运输、公共安全、森林草原防火、防汛救灾、疫情防控、危化品、民爆物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管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王东峰强调,要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层层压实责任,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保障。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负责同志直接责任,充分发挥各级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成员单位作用,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强考核问责,倒逼工作落实,推动形成创先争优的鲜明导向。要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弘扬政法英模精神、英模事迹,凝聚狠抓落实的强大正能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董仚生主持会议并通报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情况。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爽通报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情况。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负责同志汇报了本系统有关工作情况。

会上播放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片。沧州市委、邢台市内丘县委、张家口市桥西区东窑子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了发言。

会议以广电网络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中央第二督导组小组长罗厚如;省领导廉毅敏、张政、刘凯,省法院院长黄明耀,省检察院检察长丁顺生;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体成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