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7月,中共河北省委在第一次全会上,提出了加强地方政权建设的措施,确定在两三年内普遍举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省、市、县、村各级人民政府。省委省政府成立以后,迅速镇压反动派,肃清反动残余。同时,各级党组织领导开展群众性民主建政运动。农村党组织和党员也公开带领农民群众建立农会,组织基层政权。1950年2月,省政府要求在谷雨前后普遍召开村、区、县三级人民代表会议。在此基础上,1950年11月1日,河北省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省会保定召开。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选举产生了新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到1953年底,全省7个市、100个县和18个市辖区均召开了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选举产生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政权制度自上而下迅速建立起来。河北省各级人民政权的建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省取得彻底的胜利,为新民主主义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