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是一部记载孔子及其弟子重要对话的人文经典。全书通过很多问答场景,凸显了丰富活泼的人物形象,表达了孔子的仁爱思想,阐明了礼乐相须的儒家政治观念,为今人提供了有价值的参照。本文以其中的“过”为主题,从三则材料出发,依次说明怎样看待、对待“不仁之过”“政事之过”“性情偏失之过”及其启示。
察看个人过错,知其人生正途
《论语·里仁》提到:“人之过也,各于其党,观过,斯知仁矣。”这里的“过”表示个体的为人做事,相较于仁道的价值标准存在偏离或背离,未将本有的仁德化为现实,转成了有“偏辟”的“党”,失了仁德的本来模样。整句引文是指,在各有差异性、不同个体之“过”背后,相同的是由不仁而来的过失,观此不仁之失,可推知有此不仁之失的个体,其为仁的方向何在。整句引文的借鉴是,“斯知仁矣”之“仁”代表有过者所以行仁的“正道”,意味着他为仁的具体方向,由此方向行仁自能“改过”,通达具有普遍意义的“仁”。“观过知仁”的古典智慧,启示我们一分为二地看待“不仁之过”,由此负面的、有局限的过失,有助于在具体行事中来明白如何成就仁德。
不计拘拘小节,无须求全责备
《论语·子路》提到:“仲弓为季氏宰,问政。子曰:‘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曰:‘焉知其贤才而举之?’子曰:‘举尔所知,尔所不知,人其舍诸。’”
仲弓(孔子的弟子,又名冉雍)在鲁国季孙大夫手下任主管,就政治业务请教孔子,孔子答以“赦小过”,这回答处于“部门职责”(先有司)和“选贤举能”(举贤才)之间的位置。孔子期许仲弓像君子般心地广大,“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不苛求执行人员。“先有司”表示借助制度的架构,防止尸位素餐。接着“赦小过”,“过,失误也。大者于事或有所害,不得不惩;小者赦之,则刑罚不滥而人心悦矣”,以上朱熹认为“小过”是“失误”,他区分了妨害政事的“过”之大者与不紧要的过之小者。仲弓既作为大夫之家的主管,则对下属办政事出纰漏不计前嫌,体现“为政以德”。
苏轼从选人角度解释“赦小过”。“然当赦其小过,则贤才可得而举也。惟庸人与奸人为无小过……若小过不赦,则贤者避罪不暇,而此等人出矣”,没有小过者通常也没有很大成就,甚至是善于文饰过失,倘若以过之有无作为衡量尺度,即使贤人也会避之不及。“赦小过”既关乎为政者的修养,又意味着实施惩治所以必要,大都由于严重的过失,甚至是罪行的情况。国家的纲纪标示着一定的范围,坚持法度与人情相统一。“赦小过”使得无论是宽他人之过的主体,还是因人之宽而悔过自新的一方,德行在其中形成正向的回馈,正如“德不孤,必有邻”所言。
过头不足非中道,度的掌握是关键
《论语·先进》提到:“子贡问:‘师与商也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曰:‘然则师愈与?’子曰:‘过犹不及。’”
这里的“过”是指人的性情,“过”或“不及”是以合情理的“度”为准。“师也过”“商也不及”的表述,体现了“过”的丰富内涵。“师也过”,“师”即颛孙师,又名子张,其行为偏离于贤德。曾参评价说:“堂堂乎张也,难与并为仁矣”(《论语·子张》),子张的“堂堂”之过,做事过头,会对仁德产生破坏。相比较,子夏(即商,卜商)的行事经常不及而止,所谓“商也不及”。孔子不但见出两人的过有不同,而且由此差异见出对“中”的偏离相一致,所以是“过犹不及”。
孔子给予两人“过”(广义)的评价不仅意味着一种批评,更意味着一种有待于教化的可能,为子张、子夏二人做为己工夫提示了方向。二人各有其对孔子之学的偏离,所以一为“过”、一为“不及”,但不至于走到孔子之学的对立面。对子张、子夏的性情偏失之“过”,其克服途径在于各自直面自身,多方体察人事之理,进而深刻觉悟自身的应尽使命。
以《论语》论“过”,鉴今人之失
以上关于“过”的论述,对现代社会中个体安顿问题有很大裨益。
作为有自我意识的个体,反省自身如何对待己之过,是坦诚抑或回避等,然而在议他人的“过”时,通常落入鄙弃、责备等消极态度,便背离君子之道。“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自我改过在逻辑上优先于切责他人之“过”,通过为学提高“知人”的素养,避免“其知适足以知人之过,而不知其所以过”(《庄子·人间世》),由此重视个体生命价值。体现爱人之“仁”,孔子在随机指点中召唤弟子的心灵自觉,“仁”既非抽象概念,判定有无“过”的标准也非想象的观念,是因时制宜的。
各式之“过”的背后孕育有改正的契机,不断“改过”成就人生正途的铺路石,在工作生活中,践行“过犹不及”的中道智慧;在日新月异的时代发展中,运用恕道思维理解社会现象;在经典阅读中,呵护中国人的温润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