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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余庆: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须坚持“五大思维​”

2023-01-05 10:24:29   作者:牛余庆 来源:河北党校报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在总结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时充分肯定“我们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我们解决了党内许多突出问题,“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在部署新时代“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时,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强调“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明确了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实践中,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须坚持“五大思维”。

坚持从“比较完善”向“完善”转变的辩证思维

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我们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即按照“规范主体、规范行为、规范监督”相统筹相协调的原则,以“1+4”为基本框架,即在党章之下分为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四大板块构成的党内法规体系。具体呈现为以党章为根本,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度群”为支脉的制度架构。截至 2021 年 7 月 1 日,全党现行有效党内法规共 3615 部,包括党章 1 部,准则 3 部,条例43 部,规定 850 部,办法 2034 部,规则 75 部,细则 609 部。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将“坚持依规治党、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列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之一。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进一步彰显了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政党具有的大党的气派、大党的智慧、大党的治理之道。

坚持从“比较完善”向“完善”转变的辩证思维,就是在肯定成就的同时,清醒认识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客观面对存在的不足和短板,一分为二地看待新任务新矛盾,处理好“稳”与“改”、“立”与“废”、“创”与“修”等辩证关系,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矛盾的观点看待事物和分析问题,进一步深化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努力实现从“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向“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转变。

“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法治思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从建党之初的理论探索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伟大实践,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领导革命、建设、改革的全过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将依规治党作为党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把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党内法规作用充分发挥,党内法规治理效能日益凸显。

2014 年 10 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2015 年 6 月党中央在印发《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级党委要从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战略高度……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同年 10 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指明全面从严治党要走依规治党的路子;2016 年 10 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条提出“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依规治党”概念第一次载入党内法规;2017 年 10 月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修订后的党章强调“坚持依规治党、标本兼治”,以党的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依规治党”这一管党治党的基本方式。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新的征程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法治思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到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生动实践中去,构建完备的党内规范体系、高效的党内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党内法规监督体系、有力的党内法规保障体系,尊崇制度的权威,发挥制度的效用。

坚持“永远在路上”的战略思维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我们解决了党内许多突出问题,但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将长期存在,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将长期存在。全党必须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也必然永远在路上。“永远在路上”体现了新时代新征程管党治党的战略自信、战略清醒、战略自觉,是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实践要求。坚持“永远在路上”的战略思维,要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时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进一步增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把谋事和谋势、谋当下和谋未来统一起来,把握事物发展总体趋势和方向,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握工作主动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坚持“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价值思维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谈到“伟大的社会革命”和“伟大的自我革命”,特别是在《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指出,要“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

“两个伟大革命论”坚持了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的统一,实现了伟大社会革命的合规律性和推进伟大自我革命的合目的性的统一,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进行社会革命的同时不断进行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最显著的标志,也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关键所在。”“我们党历史这么长、规模这么大、执政这么久,如何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毛泽东同志在延安的窑洞里给出了第一个答案,这就是‘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经过党的百年奋斗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的实践探索,我们党又给出了第二个答案,这就是党的自我革命。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价值思维,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刻认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新的征程上,围绕大局高质量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用自身发展全面提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水平,确保以党的自我革命推进社会革命、以党的自身建设推进国家建设,以更加完善的党内法规保障党完成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

坚持“全方位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系统思维

全方位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仅涉及党内法规制度的立、改、废,还涉及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资源整合、环境优化等方方面面。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党的二十大坚持系统思维,对全方位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行了新的战略部署。

总体要求是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

重点是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用好问责利器。

坚持“全方位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系统思维,必须将系统观念贯穿于党的建设全过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解决深层次问题结合起来,从思想之舵、政治担当、组织基础等多方面入手,夯实理想信念、严密组织体系、严明纪律规矩,健全全面从严治党治理体系,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提高领导干部党内法规执行力、营造良好的党内法规制度运行环境为重点,正确把握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关系,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努力形成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法治环境和发展格局。

(作者系省委党校党的建设教研部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