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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湖平:领导干部要做遵守党规国法的模范

2023-09-05 10:13:29   作者:刘湖平 来源:河北党校报

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早在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的开班式上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2021年初,中共中央公布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该规划中设定了“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的目标任务。2023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该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为目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内法规,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各级领导干部要用信念、决心和行动,切实担负起依法治国的职责使命,自觉做遵守党规国法的模范。

各级领导干部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

首先,各级领导干部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基本精髓,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其次,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吃透其中的基本精神。再次,要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的思想旗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不动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各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主要内容

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党执政基础更加巩固的前提条件。各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的党内法规包括党的根本大法和党内法规四大板块的相关内容。党的根本大法即党章。党内法规的四大板块是指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和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应知应会的内容包括:(一)党的组织法规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组织工作条例、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等;(二)党的领导法规即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政治协商工作条例、政法工作条例、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安全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三)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即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四)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即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

国家法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依据和保障。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五个子系统之一。各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的国家法律包括以下七方面的内容:(一)宪法。根据工作需要,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监察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法等。(二)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根据工作需要,学习保守国家秘密法、网络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数据安全法等。(三)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根据工作需要,学习循环经济促进法、乡村振兴促进法、预算法、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外商投资法、著作权法等。(四)民法典。(五)刑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根据工作需要,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其他刑事法律。(六)行政法律。根据工作需要,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七)与履职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

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纵观人类历史上的各种治理方式,法治无疑是最佳的治国理政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12月6日举行的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完善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制度,基本形成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的重要论断,并且明确了“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法治在工作中解决重大问题、复杂问题中的作用与价值,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把法治意识内化于心、实化于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作者系省委党校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