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委党校(行政学院),雄安新区工委党校,省直机关工委党校,省委教育工委党校,华北石油管理局党校:
按照《河北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协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冀校字〔2021〕21号)规定,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科研处近期组织了2023年河北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协作项目第二批结项工作。经审核、鉴定,58项年度项目、22项智库联盟专项课题取得“合格”以上鉴定等级,予以结项。具体如下:
特此通知
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科研处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