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优化营商环境对于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对优化营商环境高度重视,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年1月召开的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上,省委书记倪岳峰指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要从营商环境抓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精神,聚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目标,结合行业实际,从优化市场环境、政务环境、金融环境、法治环境、信用环境等多方面谋划推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以实际行动打出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努力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推进工程建设公平竞争,打造预期稳定的市场环境
一是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各地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加强和规范住建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明确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4类政策文件纳入审查范围,形成书面审查结论,落实审查责任,规范审查工作。二是破除招投标领域隐形壁垒。持续清理招投标领域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隐性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畅通招投标异议与投诉渠道,建立健全“接诉即办、专人负责、依法处置、及时反馈”的工作推进机制,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秩序。三是支持建筑业企业提档升级。采取央企接待日和资质申报辅导、央企落户审批绿色通道等举措,支持央企二、三级子公司落户河北。今年以来,为41家央企子公司、23家省内建筑业企业办理一级资质87个。目前,全省具有一级资质企业379家,特级资质企业27家,分别同比增长13%、12.5%,进一步促进我省建筑业发展壮大。
优化工程项目审批服务,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一是支持开发区项目建设。对开发区项目建设必需事项进行全覆盖式区域评估,不再进行单个项目评估。加强项目前期策划,实行“承诺即开工”。区分风险等级,实行分类图审,省级以上开发区图审由政府购买服务。二是推进消防设计审验纳入工程审批系统。组织各市将铁路、公路、能源等各类工程消防审验事项全面纳入工程审批系统,实现统一入口、全流程网上办理。三是完善市政公用报装服务。会同发改、市场监管部门对水、电、气、暖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确保清单外无收费。指导各地将市政管线铺设至项目红线边界,项目内部配套管网建成后可及时接入市政管网。推动市政公用单位依托工程审批系统或政务服务系统获取建设项目报装需求,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进一步优化市政报装服务。四是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规范联合验收事项范围,实行“一站式”办理,实施分期联合验收,鼓励推行“多测合一”,推进审批监管验收融合,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五是扩大电子证书应用范围。在推广28项电子证书的基础上,继续推行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等6项许可证书电子化,实现住建领域涉企高频行政许可事项电子证照全覆盖。
加大项目建设资金支持,打造多元保障的金融环境
一是争取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层面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召开政银企对接会,搭建对接平台。全省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已签约项目32个,累计发放贷款432.6亿元。二是争取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市政设施建设。制定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市政设施建设政策,组织银企对接。全省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市政项目94个,累计获得绿色金融信贷216.4亿元。三是争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经国家部委核准,两次发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73.56亿元,支持我省各地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顺利推进。
规范住建领域文明执法,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一是健全住建领域法规体系。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建筑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等住建领域地方性法规政策体系。省级层面形成了由14部地方性法规和21部省政府规章构成的法规规章体系,市级层面法规、规章累计达到100余部,为全省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二是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7类执法种类、953项执法事项行政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三是规范行政执法。开展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处罚工作水平。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慎罚款”“慎停工”,制定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明确13项“轻微不罚”事项、15项“首违免罚”事项,累计对4万余个经营主体不予处罚,鼓励当事人主动纠错、自我纠错、消除或减轻社会危害。
加强住建信用体系建设,打造遵约践诺的信用环境
一是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以促进经营主体诚信守法为抓手,积极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增强随机抽查的震慑力,努力达到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的监管效果。二是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在建筑市场、物业和燃气领域实行分级分类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相结合,实施差异化监管,促进全省建筑业企业、物业企业和燃气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三是强化住建行业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注册执业许可数据库,累计向省信用信息平台推送企业和个人执业许可、行政处罚信息23万余条,推动形成跨部门、跨地区信用监管信息协同共享机制。
作者系省委党校中青班学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与改革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