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综合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经校(院)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杨小洋同志为我校拟聘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反映意见或举报问题,以便及时核实和反馈。
监督电话:0311-85931755(组织人事处)
0311-85931982(机关纪委)
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