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高质量发展,实体经济是坚实支撑,数字经济是重要驱动力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为持续推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提供了根本遵循。
深刻认识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重大意义
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的深度融合有助于提升经济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传统企业利用数字技术,不仅可以实现生产过程的智能化、自动化和精细化,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还可以优化供应链管理、市场营销等环节,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这种创新能力的提升不仅有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壮大,还有助于推动整个经济体系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的深度融合有助于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传统企业利用数据资源,不仅可以推动产业结构从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转变,还可以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推动生产性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为经济结构优化提供有力支撑。
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的深度融合有助于推动经济向更加高效、绿色、可持续的方向发展。数据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与广泛共享,已成为驱动经济高效运行的核心引擎,传统企业借助智能化手段实现生产流程的自动化、智能化与精细化管理,可以显著提升运营效率与产品质量,有效减少能耗、降低排放,从而推动经济社会的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完善数据要素基础制度
明确数据产权制度。数据产权的复杂性、多元性和技术依赖性使得数据的生产、使用和共享过程充满了挑战。因此,必须建立一套清晰、明确的数据产权制度,界定数据的持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为数据的交易和流通提供法律保障。这不仅能够促进数据的合理流动,还能有效避免数据产权纠纷,为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的深度融合奠定坚实基础。
优化数据交易与流通机制。当前,数据交易与流通面临行业标准不一、互联互通难度大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数据要素的市场化进程。因此,需要加快制定统一的数据交易标准,推动不同行业、不同企业间的数据互联互通,建立健全数据交易市场体系,完善数据登记、确权、定价、交易、监管等关键环节,为数据要素的高效流通提供有力支持。
建立公平高效的数据收益分配制度。数据要素的收益分配涉及多元主体,包括数据采集者、加工者、使用者等,为保障各主体利益,必须建立公平、高效的数据收益分配制度。在初次分配阶段,应坚持“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的原则,确保数据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创造者获得合理的回报,在再分配阶段,通过政府引导和调节实现各主体的激励与约束平衡。
强化数据治理与保护。完善数据治理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数据治理的责任主体和监管要求;加强技术手段的应用,提高数据的防伪加密能力,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机密性;加强数据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数据治理和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完善数字技术基础制度
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当前,我国在某些关键领域仍存在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情况。因此,完善数字技术基础制度需明确技术攻关方向,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市场应用前景广阔的技术领域,如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生物技术等,制定详细的技术路线图,确保技术攻关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增加财政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加大对核心技术研发的投入力度,建立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和商业化应用。
建立开放合作的技术创新体系。技术创新是全球性的竞争与合作过程,应坚持开放合作的原则,加强与国际社会的交流与合作,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通过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加强跨国研发合作等方式,提升我国在国际技术创新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鼓励国内企业与国际知名企业开展合作,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完善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人才是技术创新的根本,应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中与数字技术相关的学科建设,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如股权激励、税收优惠等,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和创造力,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核心技术攻关事业。
大力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
深化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积极引导企业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开展业务模式和流程的创新,加速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以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为核心,促进柔性生产、云制造、共享制造、虚拟制造、工业电商等新业态的蓬勃发展,鼓励开展第三方智能服务,实现资源在更广泛范围的优化配置,推动生产方式实现更深层次的变革,创造更高水平的经济价值。引导企业进行组织管理模式创新,大力支持扁平化、平台化、生态化等新兴企业形态的发展,积极培育资源共享、价值共创、风险共担等新型产业组织模式,以构建更加灵活高效、协同共生的产业生态体系。
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数字产业集群是数字产业融合制度的重要体现形式,也是提升数字经济整体竞争力的关键。通过培育数字产业集群,可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业链的协同发展,进而推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要明确数字产业集群的发展方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动力,结合地方特色和资源优势,确定产业集群的主导产业和特色方向,在电子信息、智能制造、互联网服务等领域,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加强数字产业集群的协同创新,加大对协同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之间的深度合作,构建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搭建创新平台等方式,为数字产业集群的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系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