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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福忠在《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发表论文《论社会信用法的法律定位、立法依据和价值目标》

2025-01-22 19:45:14   作者: 来源:中共河北省委党校

2024年8月,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杨福忠在《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4期)发表论文《论社会信用法的法律定位、立法依据和价值目标——兼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文章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要求。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就是进行社会信用立法,将诚信价值观的要求入法入规,以法治推动诚信体系建设。2022年11月,由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牵头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发了学界的关注。社会信用法的制定仍然有一些需要进一步深入思考的问题,比如社会信用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究竟应处于怎样的地位、其制定有无上位法的依据、其制定要解决哪些问题或者说要达到什么目的?文章围绕这些问题展开深入讨论,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内容:一是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社会信用法;二是社会信用法的立法依据;三是社会信用法的价值目标。

文章认为,法律部门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可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立法工作的变化以及人们认识的深入进行相应调整。社会信用法的调整对象、调整方法,与七大法律部门有所不同,因而将其视为新的法律部门具有客观必然性。社会信用法是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部法律,其制定必须以宪法为依据。立法目的是一部法律预期实现的价值目标,它对法律的制定、修改、解释和适用都具有指导作用。社会信用法的立法目的包括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诚信价值观、维护社会和市场经济秩序、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征信管理以及保障信用主体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