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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珊:健全社会治理体系

2025-03-20 08:42:19   作者:姜珊 来源:河北党校报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和手段,有效构建新安全格局”。社会治理体系是国家安全体系中重要的一部分,将社会治理体系纳入国家安全体系,是坚定不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在要求,有利于筑牢社会根基。新征程上,我们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有效发挥社会中不同主体的力量和优势,准确把握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的基本要求和重点任务,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的实践中,对社会治理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和新战略,为加快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我们要精准把握这些基本要求,确保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展开。

坚持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毫不放松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加快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共商共建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要在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贯彻执行党的领导制度,提高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社会治理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治理形势,找出重点难点问题的破题之法,制定社会治理的详细工作计划。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充分承担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责任,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在党的领导下,各方共同发力构建起区域统筹、共商共建共享的基层治理新发展格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社会治理,要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根本坐标”。健全社会治理体系,要将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对于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诉求日益增长,对社会在正义维护、权利救济、安全保障、服务供给等方面的水平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要积极行动,强化市民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多渠道倾听群众的呼声,积极解决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和诉求。要推进平台对接,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塑造理性平和、亲善友爱的社会心态。治理的过程要确保群众参与,治理的效果可以人人监督,这样才能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提升安全感和幸福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聚焦制度完善、机制创新,围绕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提出了多项改革举措和具体部署。我们要抓好各项健全社会治理体系重点任务的落实,夯实国家平安稳定的坚实基础。

重视基层矛盾的解决。要坚持发扬重视基层的优良传统,认识到“基层既是产生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源头’,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和疏导社会矛盾的‘茬口’”。解决基层矛盾,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的导向作用,以小家带大家,在社会中形成以德为先、尊老爱幼、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围,预防社会矛盾的产生。对于潜在的隐患纠纷,要定期开展基层矛盾排查,多走访多调研,掌握基层的复杂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积极行动、真抓实干,将矛盾化解在萌芽期。针对已经产生的矛盾纠纷,要坚持调解优先,依法处理,依托当地的民情和风俗习惯,灵活化解各种家庭、邻里等不同关系之间产生的大小纠纷,做到一事一策。要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充分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的相关要求,依法保证基层的每一项诉求都得到反馈,聚焦“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目标,确保基层群众的诉求得到重视。

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必须把完善体制机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善于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要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升社会工作者组织和队伍建设质量,推动志愿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有序。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力度、扩大有序参与的群体规模,促进社会组织提升服务质量,增强社会公信力。健全乡镇(街道)职责和权力、资源和匹配制度,加强乡镇(街道)服务管理力量。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整合市域资源力量,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努力为群众提供“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的高效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建立全国统一的人口管理制度,统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改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更好地满足乡镇群众融入城市的期盼。

提高维护社会治安的能力。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中共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提高维护社会治安的能力,要通过法治方式解决公共安全领域的问题,加强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法治建设,提高公共安全治理的科学性。加大出台决策的审查力度,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以法治为引领,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对于黑恶势力零容忍,进行有效防范、依法打击、长期斗争。整治部分行业恶意竞争乱象和技术非法垄断行为,严厉打击电子敲诈、快速洗钱、色情传播等危害社会安宁的犯罪行为,从源头上遏制有组织犯罪的滋生蔓延。紧盯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食药环”、盗抢骗和针对妇女儿童、留守老人等弱势群体的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升对新型犯罪类型和手段的鉴别能力,深入研究当下犯罪活动的规律特征,与时俱进提高打击网络诈骗、跨境集资赌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新型犯罪和跨国跨境跨区域犯罪能力,切实保护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合法权益。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离不开国民的共同参与。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建言献策、贡献力量,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基层基础。

【作者系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党的建设教研部教师】